F. 開展文化未來:創造文化科技、跨域共創共享/ 文化超越力

人類文明包括人文、藝術、宗教、科技、經濟、政治、社會等面向,缺一不可。但是,近代以來,科技在人類文明的演化過程中卻是一枝獨秀。偏重科技的結果,會壓抑人文、藝術的發展活力,而專業分化的結果,則是會讓人文與科技變成難以對話的「兩種文化」。而目前我國文化發展也遭遇了類似的困境,亦即:人文(藝術)與科技未能親密對話;文化資產未能充分而多元的展示、傳播與應用;文化創新(創業)欠缺友善的生態環境;文化事務欠缺全民參與。因此,如何結合科技與文化(人文、藝術),一方面以科技協助文化發展,另一方面以人文思維引領、反思科技創新,藉以跨越不同領域、不同世代、不同階層的鴻溝,展現文化的超越力,便成為開展未來文化的重大課題與挑戰。

為了突破困境,尋求解決之道,我們召開了多次地方性和全國性的論壇1, 透過現場和網際網路,聆聽、諮詢各界意見,從而獲得下列共識:

一、應創造「文化科技」,推動「跨域共創共享」。利用「文化科技」的穿透力,跨越因為領域、地域、場域的不同所造成的各種隔閡,創造一個可以讓全民共同創造、共同享有文化的環境,從而開展台灣文化的新頁。

二、應同時從培育人才、基礎建設、創新環境、全民參與這四個層面著眼,並從政策、組織、法規與資源這四方面入手,進行全面性的檢討與擘劃,制訂《文化科技施政綱領》。

三、應兼顧「全球化」與「民主化」的趨勢,一方面要強化台灣文化的國際連結和國際輸出;另一方面要強化民眾的文化參與和文化認同,並永續參與「文化科技」的議題思考與實踐。


議題一:如何培育「文化科技」的跨域和中介人才?

一、問題及分析

我國的教育體制,專業分化太早、太細,導致人文(藝術)與科技領域的學者或從業人無法親密對話或是合作共創。然而,文化的保存、創新和傳播,往往涉及科技的運用,反之,科 技的創新也有賴人文與藝術的思維。因此,要「創造文化科技」,勢必需要兼具人文(藝術) 與科技專長的跨領域人才,或是能夠整合、溝通兩者的中介人才。

二、建議對策

應整合文化、教育、科技、經濟等部會的資源,投入「文化科技」的跨領域和中介人才的培育工作,以解決問題和創新創作為導向,以學校和博物館等文化機構(Gallery、Library、Archive、Museum; GLAM)為主要場域,結合產、官、學界的力量,培養各個場域所需的研發與實務人才,強化在職人員的增能訓練,並建立人才庫。

此外,必須注意國教體系、高等教育、社會教育、經濟市場等不同階段的人才培育銜接,並透過各式補助、獎勵(如徵件競賽)與投資機制等,鼓勵文化科技人才的參與及投入。


議題二:如何強化「文化科技」的基礎建設?

一、問題及分析

目前,我國的文化資產保存已經能運用各種科技,但是,對於文化資產的展示、傳播與應用,則尚未能充分、多元的導入最新的數位科技。民眾仍無法善用新媒體獲取文化資訊,或是近用、創造文化資產。造成此一情境,雖與資訊教育、數位落差有關,但是,欠缺整合性、便利性的平台,欠缺合理、明確的授權機制,也是關鍵性的因素,因此,必須強化「文化科技」的基礎建設。

二、建議對策

應建構「國家文化記憶庫」之類的「數位文化整合平台」,兼具文化資產的保存(典藏)、展示、研究、應用、授權、交易、鏈結開放(linked open)與社群營造等功能,開放民眾近用與協作,連結國際社群,並以模組化、客製化的方式提供各界使用。同時,要設立維運此一平台的專責單位,並訂定各種授權與使用辦法。


議題三:如何利用「文化科技」促進文化創新和經濟發展?

一、問題及分析

目前我國仍欠缺友善的文化創新與創業環境,除了欠缺人才和基礎建設的問題之外,公部門的補助資源和輔導機制仍欠缺統合,文化創新仍欠缺科技導入與商業機制的支持與連結,因此,必須利用「文化科技」同時促進文化創新和經濟發展。

二、建議對策

應創設「文化實驗室」,匯聚人文、藝術、科技、法務、商務、管理等專業領域及跨領域的人才,整備空間、資金、技術、設施、組織與法規,做為探索文化科技、文化產業與文化發展的基地。

「文化實驗室」可由中央政府主導創設具備多重功能和多樣內容的示範性園區,也可以由地方政府、教研單位、企業或其他機構,設立符合本身需求與特質的基地。而無論規模大小,「文化實驗室」應充分結合文化與科技,創新與產業。


議題四:如何善用「文化科技」深化文化參與和文化認同?

一、問題及分析

目前我國文化事務仍欠缺全民參與,尤其是未能讓民眾充分利用新媒體獲取文化資訊、享用或創造文化資產、參與文化決策,因而也影響其文化認同。因此,必須善用「文化科技」深化國民的文化參與和文化認同。

二、建議對策

應設計全國性和地方性的「文化地圖」,以特定「地區」為基礎,採取中央與地方、專家與民眾協作的方式,利用「地理資訊系統」(GIS)整合文化資產與文化資訊,並配合「智能城市」(smart city)和「文化卡」的設計,強化全國性及地方性的文化特色、文化參與和文化認同。

「文化卡」不僅是民眾在文化場域的識別證與儲值卡,也是用來參與文化活動,以及儲存、生產、交易「文化財」的憑證。此外,「文化卡」應能同時紀錄民眾在實體和虛擬世界的文化活動,提供文化統計與分析所需的數據。因此,各級政府應充分整合在地的文化資源與文化設施,並導入企業及民間的資源,利用「文化卡」及其他措施,營造「文化科技」的創造者與使用者合體的「文化社群」。

1. 「文化超越力」小組以諮詢委員會提出的九個子議題作為依據,分北、中、南、東四區,在臺灣各地舉辦「分區論壇」(2017/04-06),收集各界意見,其後,秉持「共識性」、「需求性」及「未來性」三大原則,將九個子議題收納、整合為為四大議題,並於台北舉辦全國性的「青年論壇」(2017/06/17)和「文化科技論壇」(2017/07/24),開放各界建言,藉以增刪原有的論述。隨後, 邀請產、官、學 界的專家參與「預備會議」(2017/08/19),進行再次的審議和修訂,提交全國文化會議討論(2017/09/02~03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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